校级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由思想政治理论课、体育课、外语课、写作与沟通、通识选修课和军事课程构成,共42学分,具体要求如下。
校级通识教育 42学分(如选小语种作为第一外语,40学分)
(1)思想政治理论课 18学分(必修17学分,限选1学分)

第1-4学期的体育(1)-(4)为必修,每学期1学分;第5-8学期的体育专项不设学分,其中第5-6学期为限选,第7-8学期为任选。学生大三结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需完成第1-4学期的体育必修课程并取得学分。
本科毕业必须通过学校体育部组织的游泳测试。体育课的选课、退课、游泳测试及境外交换学生的体育课程认定等请详见学生手册《清华大学本科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》。
(3)外语 (一外英语学生必修8学分,一外其他语种学生必修6学分)

公外课程免修、替代等详细规定见教学门户-清华大学本科生公共外语课程设置及修读管理办法。
注:国际学生要求必修8学分非母语语言课程,包括4学分专为国际生开设的汉语水平提高系列课程及4学分非母语公共外语课程。

通识选修课包括人文、艺术、科学三大课组,要求学生每个课组至少选修2学分。
注:港澳台学生必修中国文化与中国国情课程,4学分,计入通识选修课学分。
国际学生必修中国概况课程,1门,计入通识选修课学分。

注:台湾学生在以上军事课程4学分和台湾新生集训3学分中选择,不少于3学分。